第七条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有加入本会意愿
(二) 拥护本会的章程,积极承担和履行会员的各项责任与义务;
(三) 无重大违规行为,企业和个人健康持续发展;(顺序问题)
(四)在滨海新区中小企业系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
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,填写会员登记表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(协会秘书处)发给会员证。
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或出现重大违规行为,或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及其他特殊原因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,会费不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