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市工信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申请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及申请修订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 应用指导目录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9-05 来源:

   一、背景及目的意义

  重大技术装备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战略产品,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。由于其技术复杂,价值量大,且直接关系用户企业生产经营,在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,面临市场初期应用瓶颈。建立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,在用户订购和使用此类装备的风险控制和分担上做出制度性安排,是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、加快重大技术装备发展的重要举措,对于促进装备制造业高端转型、打造中国制造升级版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二、支持方向及范围

  支持目录涵盖的首台(套)范围:

  清洁高效发电装备、超、特高压输变电装备、大型石油、石化及煤化工成套装备、大型冶金、矿山装备及港口机械、轨道交通装备、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、大型施工机械、新型轻工机械、民用航空装备、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、成形加工装备、新型、大马力农业装备、电子及医疗专用装备、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

  三、申报条件及要求

  申请保费补贴的企业应为从事《目录》所列装备产品的制造企业,并应具备以下条件:

  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;

  (二)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;

  (三)具备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;

  (四)具有申请保费补贴的装备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;

  (五)申请保费补贴的装备产品应符合《目录》规定的有关要求。

  根据市文件要求,组织开展申请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及申请修订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申报工作,6月15日前上报

  四、支持方式及额度

  对于制造《目录》内装备,且投保“综合险”或选择国际通行保险条款(需为本通知第五条列明的装备)投保的企业,中央财政给予保费补贴。实际投保费率按3%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%给予补贴,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,原则上不超过3年。

        附件:一轮政策补贴补贴抢先享受